根據《連工投司復〔2021〕30號》文精神,現(xiàn)將部隊置換地塊復墾土地公開發(fā)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發(fā)包區(qū)域
該地塊位于連云區(qū)排淡河南、中云臺大道兩側,種植農田共分為5塊,面積約723.18畝;建制鎮(zhèn)土地2.67畝;共計725.85畝。
二、承包用途
僅作為種植農作物(水稻、小麥等),不得進行經濟作物種植。未經徐圩投資公司書面同意,不得擅自改變租賃農田的使用用途。
三、發(fā)包底價
發(fā)包底價為:300元/畝·年。
四、租賃期限及付款方式
1、租賃期限 6 年;以合同約定為準。
五、公告期限
2021年5月8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17時止。
六、報名人基本條件
1、報名人為企業(yè)法人、依法登記的社團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(徐圩投資公司在崗職工除外)。
2、具有自負盈虧、自擔風險的能力。
3、認可該地塊現(xiàn)狀,包括但不限于地塊面積計量可能存在的誤差。
4、履行農田租賃合同。
5、有下列行為的企業(yè)法人或自然人不得報名參加農田競租:
(1)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、有違法或不良經營記錄等自然人企業(yè)法人;
(2)被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的企業(yè)法人或自然人;
(3)與我公司發(fā)生過法律訴訟且敗訴的或正在訴訟的企業(yè)法人或自然人。
七、報名時間、地點及方式
1、報名時間: 2021年5月8日12:00至2021年5月20日16:30 止
2、報名地點:徐圩投資公司綜合管理部
3、聯(lián)系人:丁樂東;聯(lián)系電話:13815654325 584708
4、報名方式:現(xiàn)場報名,報名時自然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(原件和復印件)、本人征信證明一份;法人企業(yè)攜帶營業(yè)執(zhí)照(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)、法人委托書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證(原件和復印件)進行現(xiàn)場報名。
5、報名費:每個報名人需繳納報名費 300 元。
徐圩投資公司農田租賃領導小組對報名方進行資格審查,于2021年5月24日16點前,對符合條件的報名方進行通知。
八、競租保證金、履約保證金繳納及退還
1、繳納競租保證金:經資格審查合格后,報名人于2021年5月25日16:00前繳納5萬元競租保證金(以入賬時間為準)。保證金以及承包費的繳納人應與報名人保持一致。未按時繳納競租保證金的,雖已報名但也視同放棄本次競租;報價最高者,獲得承租權,并于獲得承租權的5個工作日內繳納第一年承包費并簽訂承包協(xié)議書。逾期未全額繳納承包費、簽訂承包協(xié)議的,視同放棄本次承租權,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,同時取消再次參與競租資格。
2、履約保證金:獲得承租權人所繳納的競租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。履約保證金作為承租人不遵守承包協(xié)議約定、不履行合同條款的處罰金,直至全額扣罰。租賃到期后,經核實承包方無違約并返還該地塊于我公司,遵守合同約定、履行合同條款的,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。若承包方對該地塊造成損失或有其他違約情形的,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。
3、未獲得農田承租權的競租方,其繳納的農田競租保證金在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。
九、競租時間、地點
1、競租時間:2021年5月26日上午10:00開始(時間如有變化將另行通知),逾時者視為放棄本次報價。
2、競租地點:徐圩投資公司中型會議室
十、競租流程
1、公開發(fā)包。報名時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,采取現(xiàn)場競租的方式進行。所報價格不得低于公開的底價,競租單以密封的方式進行遞交。有兩人以上報價時,報價高者獲得承租權,若出現(xiàn)一人及以上相同最高報價,則相同最高報價者進行現(xiàn)場再次競租,但報價不得低于上次報價,最高價者獲得承租權,以此類推,直至確定農田承租方。
2、競租方報價低于農田租金底價的,視為無效報價,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。
3、獲得農田承租權的承租方若當場放棄承租權,該農田租賃號段轉為第二順序方承租,若第二順序方放棄農田承租權,轉為第三順序方,以此類推,但無效報價除外。凡放棄承租權的承租方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。
4、只有一個競租人的,以底價上浮10%取得承租權;
5、競租結束后,現(xiàn)場向承租方發(fā)出《農田租賃通知單》;
6、未能確定承租方的,由我公司另行對外公開租賃。
十一、農田租賃價格
農田租賃價格按獲得農田承租權的競租方報價執(zhí)行。
十二、租金的繳納
承租方在收到《農田租賃通知單》后5個工作日內繳清第一年承包費,并簽訂租賃合同。次年租金應在第二年應繳款日30日內繳納,以此類推(以合同約定為準)。逾期視同承租方放棄租賃權,農田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。徐圩投資公司對農田另行對外公開租賃。
十三、特別約定
1、若承租方拒絕與徐圩投資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的,視為承租方主動放棄租賃權,將收回農田并沒收競租保證金,農田重新公開租賃。
2、稻谷生產者補貼歸農田承租方享有,其它農業(yè)政策補貼歸租賃方享有。
3、農田范圍內原由甲方提供溝、渠、路、涵等各種生產經營設施,服從發(fā)包方管理和調配,確保水源等進出自由。
4、承租期滿后,承租人自行搭建的臨時設施,應自行拆除恢復原狀(原貌)。如不拆除的,視為、遺棄物,徐圩投資公司有權對其進行處置,且無需就此給予承租人任何補償,處置所發(fā)生的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。同時,對在租賃期間有投入的內配工程等不可移動資產,應在承租期滿交還農田時一并無償移交給徐圩投資公司。
十四、競租會場相關規(guī)定
1、農田租賃會場由我公司指派工作人員負責維持秩序,參加農田競租人員憑農田競租保證金收據和本人身份證,按規(guī)定依次進入租價會場,謝絕非工作人員和未參加農田競租人員入場。
2、參加競租人員擾亂競租會場或有惡意串通報價等行為,一經發(fā)現(xiàn)取消其參加農田競租資格。
3、競租場內應保持安靜,不得大聲喧嘩,競租人員必須服從場內工作人員管理。對有違反會場紀律者,不聽從工作人員管理的,取消其參加農田競租資格。
十五、風險提示
競租方參加農田競租前,需要實地對所報農田的現(xiàn)有土壤條件、供排水系統(tǒng)、交通條件、環(huán)境等基礎配套設施及相關條件進行勘查,并充分了解和認可,自愿承擔由此帶來的租賃經營風險。競租方獲得農田租賃權后,不得以對租賃的農田現(xiàn)狀不了解等理由放棄農田承租權,否則,我公司有權沒收其農田競租保證金。
十六、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其解釋權屬徐圩投資公司農田租賃領導小組。
農田租賃合同:農田租賃合同
連云港市工投集團徐圩投資有限公司
2021年5月8日